第六条

有效

鼓励利用工业余热、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节能减排降耗。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