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