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书面联名,有权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