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依法终止的,其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或者撤销,由主席团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