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提名理由,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应代表的要求,主席团可以组织候选人同代表见面、座谈。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