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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三十三条

有效

在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由议案审查委员会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审查议案,并向主席团提出有关报告。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26日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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