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