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三条有效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