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博物馆应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藏品管理、文物保护、陈列展览、安全教育等管理制度,提升博物馆专业化、规范化运行水平。

博物馆馆长负责博物馆的运行与管理,应当具备与博物馆规模、等级、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背景、管理能力。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