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三十二条有效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档案馆应当建立档案数字资源存储、检测、备份、迁移、恢复等安全工作机制,对重要档案数字资源可以进行异地备份保管,强化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