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档案以及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