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援助事项类型、受援人类别等具体情况,综合法律援助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执业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法律援助人员。

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对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律援助人员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对遭受性侵害的女性未成年被害人,应当由女性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