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本市依托区位优势,统筹对接公路、铁路、水路等交通设施,发挥粮食物流重要枢纽、示范园区、城郊大仓基地等作用,构建高效快捷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

本市支持城郊大仓基地与粮食经营者、物流企业等有效对接,促进现代物流与粮食流通融合发展。

本市推动粮食物流配送、网点供应、社区入户等环节的有效衔接,优化终端配送服务。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