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二章 志愿者第九条有效志愿者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者陪同,可以参加符合其年龄、身心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