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第六章 安全保密第三十三条有效市教育考试机构在试卷印制工作开始之前应当与试卷印制单位签订试卷安全保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