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第三章 命题制卷第十三条有效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遴选命题人员,并组织有关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的编写。市教育考试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对部分考试科目命题,并加强监督和指导。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