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二条有效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