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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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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救济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有效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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