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救济措施和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妇女联合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的协同联动,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在诉调对接、线索共享、联合救助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