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救济措施和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通妇女权益保护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移送有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置。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