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八条有效公民应当牢固树立国家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以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