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四章 矛盾纠纷化解第二十六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进行:(一)和解;(二)调解;(三)行政裁决;(四)行政复议;(五)仲裁;(六)诉讼;(七)其他合法途径。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