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第十八条有效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及相关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