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的引进和建设,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研发、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创新服务模式、申请国际国内实验室认证等专项资质,成效显著的,给予财政支持。

财政出资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合成生物制造企业委托的产品检验检测相关费用给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合成生物制造企业适当减免检验检测相关费用。

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