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是指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健康、待遇补贴发放、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实现一卡通用。社会保障卡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