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合作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线下应用场所、线上服务平台、热线电话等方式,为持卡人提供业务办理、用卡咨询、服务引导和投诉受理等服务。

一卡通应用场所根据需要配置社会保障卡读写、扫码终端等服务设施,简化应用流程,为持卡人提供便利服务。

一卡通应用场所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抚恤优待对象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必要时提供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