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现洪涝污共治,保护和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