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第九条有效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补助面积的确定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征收因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乡(镇)村建设依法批准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支付建设用地补助费。征收经依法批准的临时建(构)筑物,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按照建(构)筑物结构的重置价格结合使用年限剔除残值后补偿。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