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第四十三条有效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实验、实训、体育、舞蹈、研学、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前,应当按照课程规范、教学大纲或者活动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