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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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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节约用水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有效

洗浴、洗车、制售饮用水、水上娱乐场所等从事经营服务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节约用水技术、设备和工艺,降低用水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6日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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