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的规范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