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第二条有效本规定适用于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经营、使用以及相关促进保障活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