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既有架空线缆等通信基础设施,影响市容环境整洁美观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具备入地条件的,应当按照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进行线缆入地改造。通信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涉及其他公共设施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调。任何单位不得因实施线缆整治或者线缆入地改造影响通信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