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湖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