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建设中加大地理信息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地理信息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智能化测绘技术体系建设,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创新平台建设,培养高层次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

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发挥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大创新投入,强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研究和融合创新。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