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的保护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水库的保护管理工作。

啦井镇人民政府和金顶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水库保护管理有关工作。

有关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水库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