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各类创建活动应当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坚持创建为民惠民,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