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文明行为遵守与倡导第三十八条有效倡导个人采取适当、有效方式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褒扬见义勇为行为,依法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