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供热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供热经营企业经营活动、服务情况以及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设置投诉电话,及时协调处理检查发现的和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投诉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反馈投诉人。

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