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国家工作人员在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