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和道路停车泊位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应当实行电子计费并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