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章 停车设施经营与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区分不同停车设施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动车停车设施实行政府定价;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设施等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之外的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