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市地方性法规/第四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五条有效法规案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各方面的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增加审议次数。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8月2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