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城市为载体、以旅游业为核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一流旅游城市建设促进工作,营造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热情好客的城市氛围。

旅游经营者、导游等应当向旅游者宣传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倡导安全、绿色、文明旅游。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