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布局建设多功能旅游集散中心、旅游者服务中心,为旅游者提供交通、票务、信息、咨询、消费、引导、讲解等旅游综合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等部门,应当在机场、车站、酒店、商业街区等旅游者聚集的场所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点,在旅游干线配置旅游驿站,为旅游者提供优质的休憩、寄存、咨询等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在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旅游者聚集的公共场所,统筹安排母婴室、旅游厕所、医疗急救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