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八章 科技金融第五十四条有效鼓励银行机构畅通融资渠道,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创新推出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专属信贷产品,积极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服务。鼓励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