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妥善看护患者,照料其日常生活,防止其伤害自身、危及社会和侵犯他人权益;

(二)按照规定为患者办理住院、检查、治疗、出院等手续;

(三)按照医嘱督促患者及时就诊、按时服药,配合随访;

(四)协助患者接受康复训练。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