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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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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水系附属设施,包括水系建设的配套工程、游园广场、园林绿化、桥梁道路、照明亮化、体育卫生、经营服务设施和其他相关设施。

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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