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议案由各代表团审议,主席团可以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