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力条例/第三章 电力生产与运行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当提升电力负荷预测能力,建设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加强用户用电监测,通过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措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